2025年底我对接过谢女士的订单,她从荷兰进口12个货柜的婴幼儿谷物辅食,因为配料中维生素D添加量超出国标GB 10769-2010的允许范围,加上境外生产企业未完成GACC 248号令注册,货物被扣在洋山港后最终退运,直接损失超过32万。这类情况在婴幼儿食品进口环节十分常见,很多进口商对最新监管规则不熟悉,往往在到港后才发现问题,错过补救窗口。
婴幼儿食品进口核心准入门槛(2026年最新规则)
2026年海关对婴幼儿食品的监管进一步细化,不同品类的准入要求差异较大,提前核对对应规则可以避免绝大多数卡关问题。
食品品类GACC注册要求必备单证执行国标依据婴幼儿配方奶粉境外生产企业需同时完成配方注册+工厂注册原产地证、官方卫生证、配方注册证书、全项检测报告GB 10765-2021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完成248号令注册即可原产地证、官方卫生证、营养成分检测报告GB 10769-2010婴幼儿辅食营养补充剂境外生产企业完成248号令注册即可原产地证、官方卫生证、菌株鉴定报告(含益生菌类)GB 22570-2014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完成248号令注册即可原产地证、官方卫生证、微生物检测报告GB 10770-2010其中2026年新增的监管要求是,所有添加活性益生菌的婴幼儿食品,必须在单证中标注具体菌株号,且菌株必须在卫健委公布的《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范围内,未标注或菌株不在名单内的货物直接作退运处理。
进口代理全流程关键操作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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