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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信用证结算流程及核算过程详解

出口信用证结算是指出口商根据国外进口商通过国外银行开立的信用证或保证书,按照其条款规定将出口单据提交给国内银行,由银行进行审单议付,并向国外银行收取外汇,最后为出口商办理结汇的一种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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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信用证结算涉及三个核算过程,分别是受理信用证的核算、审单议付的核算以及出口收汇与结汇的核算。

1. 受理信用证的核算:
在受理信用证阶段,银行首先要对收到的国外开立的信用证进行审核,包括开证行的信用状况、信用证金额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信用证条款是否符合本国政策以及收汇安全性等方面的审查。如果需要对信用证中的不利条款进行修改,银行将进行必要的修改操作。经过审证和核对印鉴后,银行认可并受理信用证,同时将信用证及时通知出口商备货出运,并进行相应的核算记录。

2. 审单议付的核算:
在出口商接到出口方银行通知信用证后,核对信用证与买卖合同无误后,出口商备货出运,并将信用证及相关单据交给出口方银行进行议付。出口方银行在收到出口商交来的单据后,进行审核并与信用证进行对照,确认单据是否与信用证相符。在信用证上批注议付日期、编列顺序号,并发出出口寄单议付通知书,随同单据寄往国外银行收取货款及相关费用。在此过程中,银行会进行相应的核算,记录相应的会计分录,包括应收即期(或远期)信用证出口款项和代收即期(或远期)信用证出口款项。

3. 出口结汇的核算:
出口收汇是指议付行向信用证的开证行收取外汇的过程。在收汇时,议付行与开证行进行转账手续,借记开证行账户。出口结汇是指议付行在议付单据或代为收妥出口托收货款后,按照规定的汇买价买入收到的外汇,以相应的人民币结算给出口商。议付行通过外汇买卖科目以人民币贷给出口商的方式进行结汇。在出口结汇阶段,还会进行其他核算,如代收即期(或远期)信用证出口款项、存放港澳及国外同业等科目的核算。

综上所述,出口信用证结算流程包括受理信用证、审单议付和出口收汇与结汇三个核算过程。每个过程都涉及不同的核算操作和会计分录,以确保出口商按照信用证条款进行结算并完成结汇。这一流程对于出口商和银行来说都至关重要,能够确保交易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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