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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外汇留成计算与实施

外汇留成是指企业所得外汇收入,经按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分配使用后的外币净收入,并根据规定向财政机关申请办理的留成数额。实施出口商品外汇留成是国家鼓励出口,增加外汇收入,支持地方生产建设,促进对外贸易的重要经济措施。

出口外汇留成计算与实施

在计算外汇留成时,贸易出口收入的外汇按照出口收汇的全额进行计算。出口收汇全额是指出口结汇收入剔除归还出口单位使用自有外汇为该笔出口代垫的运保费、佣金、赔款和银行未扣手续费,以及归还生产出口产品使用的以进养出周转外汇本金、归还经批准用增产产品出口收汇偿还生产该笔产品所直接使用的外汇贷款本息后的余额。

计算过程包括将贸易出口外汇全额按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各种货币对美元内部统一折算率表》折算成美元,然后将美元数额乘以国家规定的中央、地方、创汇单位的留成比例,得出中央、地方和创汇单位的外汇留成额,留成币种为美元。

对于非贸易外汇留成的计算,如果批准留成外汇的单位只有收入,不需要支出外汇的,按收入全额计算留成;对有收有支的单位,按收入减支出的净外汇收入计算留成。各单位所收入的非贸易外汇一般应将全部卖给银行,由银行记录创汇实绩,每个季度根据创汇实绩计算一次留成。

外汇留成制度的实施有三个主要原因:首先,外汇留成制度应包含外币业务的规范管理内容;其次,国家鼓励企业多创汇、多结汇,为其提供一定的外汇支配权,因此实施外汇留成制度;第三,旅游业等创汇型产业涉及外汇业务较多,制度中应对这方面作出相应规定。

新制度将调剂外汇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银行制度规定企业的留成外汇调剂收入到入税后利润,按大部分用于生产发展,少部分用于福利、奖励的原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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