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作为各国实现经济增长和互利合作的桥梁,其规模和活跃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贸易成本,尤其是关税水平。近日,世界贸易组织(WTO)发布了《2023全球关税概况》报告,对全球关税变化的态势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总结。
自上世纪70年代开始,关税数据的收集和发布一直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环节,旨在推动透明度原则的具体应用。WTO的前身“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开始负责这项工作,2006年起,WTO每年都会公布各经济体的关税数据,目前已经涵盖了超过170个关税区。长期数据表明,以非歧视的最惠国关税为代表的关税水平,在经历了1995年至2005年的大幅下降后,近年来减税速度明显放缓,零关税产品在2006年至2021年期间的增加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具体数据显示,所有商品的平均最惠国关税从2006年的10.1%下降至2021年的8.9%,与1996年至2005年期间32个百分点的降幅形成鲜明对比。
在农产品和非农产品领域,近年来的关税下降呈现出稳定的态势,尤其是农产品领域的降幅更大。2021年,农产品的平均最惠国关税为14.8%,而非农产品的平均最惠国关税为8%。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各个WTO成员实际实施的最高最惠国关税(约束关税)通常要高于平均最惠国关税,平均水平超过实际关税的3倍多。这种情况在农业领域尤为明显,全球平均约束关税为54.4%,相当于最惠国关税的3.7倍。尤其是一些发展中国家设定了相当高的约束关税水平,甚至接近100%。
一些地区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单方面降低了最惠国关税,以便消费者获得更多低成本、高质量的产品。然而,这些国家仍然设定了较高的约束关税,以备将来需要时有能力提高关税。发达经济体、发展中经济体和最不发达国家自2006年以来都降低了实际执行的最惠国关税。发达经济体的关税从6.9%下降到了2001年的5.2%,而发展中经济体和最不发达国家在2021年的最惠国关税分别为8.7%和12.1%。关税水平在不同地区之间存在差异,2021年,非洲地区的平均最惠国关税最高,为12.4%,而欧洲和大洋洲地区最低,分别为5.4%和6.2%。不过,与2006年相比,欧洲和大洋洲地区的关税降幅最大,分别下降了30和28个百分点。与之相对,非洲和美洲地区的关税降幅相对较小,仅下降了约5个百分点。
从产品角度看,不同类别的商品的最惠国关税下降趋势相对一致,唯有最不发达国家的农产品表现不同。发达经济体对农产品的关税仍然较高,仅略低于最不发达国家同类产品的关税。非农产品的关税差异在不同发展水平国家之间较大。2021年,发达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农产品的最惠国关税差异不超过3个百分点,而非农产品的关税差异则高达8个百分点。
零关税产品的增加有助于降低国际供应链的交易成本,同时也减轻了企业的管理成本。WTO的数据表明,近年来,零关税商品在农产品和非农产品领域的占比逐步上升。然而,非农产品的零关税比例增长更为迅速。在2006年至2021年期间,零关税农产品的占比增加了不到4个百分点,而零关税非农产品的占比增加了超过7个百分点。其中,欧洲国家的非农产品零关税占比最高,超过40%;美洲国家的非农产品零关税占比增幅最大,增长超过10个百分点。
需要认识到,关税下降可能因各方对敏感产品和产业的保护而变得更加艰难。尽管如此,关税的发展趋势与市场信心、技术进步以及应用方向之间仍存在密切联系。WTO的关税报告呈现了全球贸易
在过去十几年的变化态势,关税水平总体上呈下降趋势,反映了市场的期望和愿望。尽管新冠疫情对全球贸易造成了冲击,导致一些国家采取了相对激进的贸易限制政策,但这也可能成为WTO成员推动新的谈判议程、采取更多主动降税措施的动力。这将为各行业的从业者和中小企业创造更多的发展机会,提供更丰富、高质量的产品选择,提高供应链效率,促进产业发展,有助于应对疫后经济复苏的重大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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