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付和可转让信用证(LC)不是完全相同的概念。
议付指的是银行根据进口商提交的单据(如运输单据、发票等)进行审核,并将这些单据的价值扣除自己的手续费后,支付货款给出口商的行为。议付可以在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内进行,而且在信用证未到期前,出口商可以将单据交给任何一家银行进行议付。
可转让信用证则指的是由开证行在信用证中规定,将信用证中收款人的权利和转让事项开放给中间商,中间商又可以将这些权利和事项转让给下一个中间商或最终收款人的一种信用证形式。
因此,可转让信用证的使用范围比议付更广泛,它允许信用证转让给第三方,转让次数不限,并且转让给的另一方可以自由使用转让后的信用证。而如果一个LC要求议付,则银行只能向单据上的出口商付款。
因此,有议付的信用证不一定是可转让信用证,而且有可转让信用证的不一定都会要求议付。不过,通常情况下可转让信用证都可以用议付的方式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