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始新的规定,可是外管局发的什么文件怎么也弄不明白,求教求教:
1.贸易信贷业务报告中预货款报告是不是每笔业务都要报告啊?还有什么多汇报告,不知道有没有用过?
外管局新规定中的预货款登记是指在外贸业务中,企业收到的预付货款需要向外管局进行登记备案。
根据外管局发布的《贸易信贷业务管理办法(试行)》,预货款登记是指企业在收到货款之前,根据买卖合同的约定,提前收到的货款金额。企业需要将预货款的收付情况及时进行登记备案。
至于贸易信贷业务报告中的预货款报告,根据新规定,企业需要将每笔业务的预货款金额进行报告。这意味着无论是预货款还是实际收到的货款,都需要进行报告。
至于多汇报告,根据我的了解,这是指外汇居民个人持有超过规定限额的外币现钞兑换为人民币的行为,需要向外管局进行报告。所以与预货款报告没有直接关系。
如果您需要具体了解相关规定,最好请在贵司的外贸经营活动中负责人与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咨询和确认。
你到预款30天内发货出口,就不需要进行报告,只需在国际支申报这笔金额的具体内容就好貌似新系统里面没有这个国际支申报金额呀,请教一下. ?在哪里 怎么的
对于只有出口业务的
1.你到预款30天内发货出口,就不需要进行报告,只需在国际支申报这笔金额的具体内容就好,如果超过30天就需要到这笔钱30天内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里面进行预货款报告(也就是告知这笔钱大概会在什么时候出口,还有金额)。
2.你出口90天内能到货款,不需要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里面报告,如果出口90天内不能到货款,就需要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里面进行延期货款申报
#7 xiaoxiaofob 说的
你到预款30天内发货出口,就不需要进行报告,只需在国际支申报这笔金额的具体内容就好貌似新系统里面没有这个国际支申报金额呀,请教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