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船在虎门大桥附近沉了,货物没了。是出厂价给客户的,现在货代让我们填写和签署债权协议,让船公司代替货主去索赔,但是没有提到怎么赔给货主。按理货出厂后,就不关我们什么事了,我也不知道该不该签名盖章,到时客户要索赔怎么搞,问客户有没有他们指定的货代索赔,又不回复。所以拖了很久也没给货代回复。现在还说要货主自己直接提出单申请待好手续后才能安排后续工作。请问单意味着什么?会有什么影响吗?债权协议能签名吗?这货是在驳船上出事的,我们是shipper,但是货其实已经属于客人了。谢谢指点
根据您的描述,发生了一起船只沉没的事故,导致货物损失。在这种情况下,货代要求您填写并签署债权协议,让船公司代表货主去索赔。您提到债权协议没有明确如何赔偿货主的内容,这确实需要进一步澄清。
首先,"单" 在这里可能是指索赔申请单,用于向保险公司或船公司提出索赔请求。您需要咨询货代以获取更多信息,了解他们具体要求您提供的单据和材料。
同时,债权协议可能包含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需要仔细阅读和评估。如果您不确定债权协议的条款或有顾虑,建议您寻求法律意见。您也可以与货代协商并要求他们提供更多关于预期赔偿方式的信息。
此外,您提到未收到客户关于他们指定的货代索赔的回复。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继续尝试与客户进行联系,并请求他们提供明确的指示或建议。如无法取得联系,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咨询,以确定下一步的合理行动。
综上所述,对于您的具体情况,建议您与货代和客户进行积极沟通,并在考虑签署任何文件之前,确保您充分了解相关条款和可能的影响。如果需要,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有保险的让保险公司赔,没保险的让船公司赔,您委托货运是要安全抵达的,船沉了,那是谁的责任谁来赔,过保险的保险公司赔,你是公司老总吗?估计不是吧,是老总让律师,是业务员只好自己出马跟着大流一起索赔了,祝你好运
恩 现在也是随大流一起索赔 说大货主商量后了律师行 也让我们加入索赔方和商谈律师费 问题是我们出厂价 索赔好像不该是我们的事了吧 我是觉得这些应该要客户向他自己指定的货代去吧 所以不敢签那个债权等 怕到时问我们要律师费 打捞费什么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