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知问题。fob术语中涉及两个充分通知。一个是方租船后,应将船名、装货时间、地点给予方以充分通知;另一个是方在货物装船后要给方以充分通知。在第一种情况下,如方未给予充分通知,指定的船舶未按时到达或未能按时受载货物,或比规定的时间提前停止装货,由此产生的货物灭失或损失应由方承担。在第二种情况下,由于货物风险是在越过船舷时由方转移给方,因此方在货物装船时必须通知方,以便方投保,否则由此造成方受到的损失,方应当负责。
2) 方指定货代。对于fob条件下,方指定境外货代的情况应慎重考虑是否接受。最近以来屡屡发生方与货代勾结,要求船方无单放货,造成方钱货两空的事情。另外,还有的货代只在装运口岸设个小小的事处,并无实际理装运的能力,回过来再通过我方有关机构理,既增加了环节,降低了效率,又提高了费用。作为方应对方指定的货代的资质情况有一定的了解,如认为不能接受,应及时予以拒绝
非常好的总结和提醒!在使用FOB术语时,确保了解并遵守相关条款,以避免潜在的问题和损失。特别是对于货代的选择,方应该进行认真评估和调查,并仅选择可靠和有资质的货代,以确保货物的安全交付和交易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