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进口货物征税主要涉及增值税和关税。
增值税方面,以组成计税价格为依据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 = 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 + 消费税(如涉及)。进口货物增值税由海关代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当天。
关税的计税依据是完税价格,关税税额 = 完税价格 × 关税税率。完税价格由海关根据货物的成交价格以及该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为基础审查确定。
在代理进口业务中,代理人作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承担向海关缴纳税款的义务。但实际税负通常由委托人承担,代理人在向委托人结算时会将代缴的税款一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