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在中国境内的公司,收取从迪拜转来的资金,并且银行要求你提供相关的合同或交易证明作为支持证据,那么你应该确保提供的合同和证明能够证明款项来源和用途的真实性。
如果你所提供的合同与资金来源地迪拜没有直接的业务往来关系,银行可能会对此表示担忧并进一步核实。此时你应该主动提供其他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交易,如往来
为什么要走迪拜走呢?迪拜是外汇监管敏感地区的,你客户找迪拜打款的话,很大可能收到钱也会被退回的,而且中国银行的审核是非常严格的,手续复杂,你这个肯定不好结汇的。我朋友今年四月的一单余款就是迪拜客户打过来的,一直收不到的,因为中美贸易战的原因,纽约中转行直接拒绝向中国银行付款的,后来暂时收了人民币了事的,现在美金的还没有解决呢,所以你这个最好不要走迪拜呀,如果真的走迪拜走的话,要么你选择离岸账户进行结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