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通过进口二手农业机械(以下简称“农机”)携带的植物、土壤入侵,近日,土耳其农林部和日本植物防疫所分别发布了进口二手农业机械的植物检疫要求,具体如下。
注意事项:若相关产品未附包含上述附加声明内容的植物检疫证书,或在入境检查时发现携带土壤、有害生物、植物残体、繁殖种子和其他能够繁殖的植物部分等,则被退回或销毁。
自2023年4月1日起,输出国应对出口至日本的二手农机实施检疫,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二手农机应附有出口国官方机构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
(二)二手农机应清洁干净,无土壤、植物残体、检疫性有害生物附着,且必须在植物检疫证书附加声明栏注明:“The machineries have been cleaned before export and are free from soil,pests and plant residues。”(无土壤和植物残留物附着。);
(三)在日本植物防疫法施行条例中指定的港口及机场入境;
(四)进境时应向植物防疫站报检并接受检查。
实施植物检疫的二手农机范围如下:

注意事项:进口二手农机若未附植物检疫证书及附加声明不符合要求将不允许入境。
1、做好出口二手农机的自查,确保设备不携带土壤、植物残体和外方关注的有害生物;
2、出口时提供由海关出具的官方植物检疫证书;
3、密切关注输往国家或地区最新检疫政策动态,及时调整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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