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澳大利亚发布了一系列有关进口食品的相关法规,本文对此进行梳理,希望对各出口企业有所帮助。
2023年8月22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发布实施《2023-2033澳大利亚农产品国家溯源战略》,其主要目标是改进农产品跟踪和溯源能力,提高出口机会,提升本土商品自信心,加强生物安全和食品安全应对策略。改进法规管理框架,减少管理负担,促进政府参与和干预。提高溯源生态体系数字化、适应性、安全性,维持并促进市场准入的有效性。在澳大利亚全国应用安全、交互式、数字自动化系统,以减少相互交流的成本。产品声明应符合新要求,适应市场需求,支持相关生产厂生产、加工,保证产品竞争力,提高对产品的信任。加强溯源工作的国内和国际合作,保护澳大利亚品牌、引领国际潮流、保证世界领先。构建相互协作的、立足于证据的教育、研究、研发机制,提高对相关风险、机会的理解、应对能力。制定管理法规和政府部门法规、规章,提高工作透明度、责任心,保证溯源工作成效,在2020年之前相关农产品成交额超过1000亿美元。
2023年8月31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发布2023/12通知,修订强制性致敏原标签要求,自 2024 年 2 月 25 日生效。
主要内容:
(1)必须声明的致敏原信息在食品标签固定位置上使用特定格式表示;以粗体字体和简单明了的英语术语标识;
(2)2025 年 2 月 25 日之前包装和贴标签的食品可以在2 年内继续销售。
2023年9月5日,澳大利亚联邦公报发布F2023C00780号公告,修订部分食品中乙烯利等30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部分内容见下表(T代表临时限量,*代表MRL设置在或接近检测限)。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3年9月4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DAFF)发布2023/13号通告,修订双壳贝类及其产品进口要求。
主要内容:
(1)从2023年11月9日起,双壳贝类及其产品(不包括经过热杀菌的长货架稳定期产品以及干燥(不含半干燥)的产品),进口时必须随附出口国官方卫生证书;
(2)准备向澳大利亚出口或继续出口双壳贝类及其产品的国家必须在2023年11月9日之前由其主管部门向DAFF进行申请并接受审核。
2023年9月6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变更对虾及其产品的进口许可条件,具体内容为持有进口许可证的进口对虾及其产品企业不需每批产品均提供相关产品制造商声明。相关规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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